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许志永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判刑4年

2014年01月26日 09: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许志永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判刑4年

  中新网1月26日电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14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许志永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志永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依法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

  相关报道:

  投资人王功权被拘 环保人董良杰涉网络造谣遭调查

  王功权被北京检方正式批捕 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王功权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批捕 律师公开逮捕书

  王功权被取保候审 曾因“私奔风波”红极一时

  知名投资人王功权取保候审 承认犯罪活动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