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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富源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5人被处罚

2014年01月27日 11:26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云南煤监局获悉,该局以今年第一号煤矿事故查处公布方式,对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业分公司白龙山煤矿一号井“9·1”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公布:给予25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去年9月1日凌晨3时57分,位于曲靖市富源县境内的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业分公司白龙山煤矿一号井17+805,底板瓦斯抽采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造成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46.9万元。

  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是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下设有白龙山煤矿一号井等7个单位。而白龙山煤矿一号井位于富源县黄泥河镇,该矿井是滇东能源公司煤电一体化配套工程之一,于2004年4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建设中。

  调查组确认的事故直接原因是:17+805底板瓦斯抽采巷掘进工作面遇逆断层,在未探明前方地质构造的情况下冒险作业,诱发C7+8煤层与瓦斯突出导致事故发生。经调查认定,此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为此,事故中,对25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对20人并处行政处罚罚款44.5万元,分别对两人行政降级处分、12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1人开除处分。同时,对矿建公司处288万元罚款,责令停止施工,取得有关施工资质后方可承担施工建设项目;对白龙煤矿一号井处190万元罚款,责令停止建设,修改完善《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瓦斯抽采工程初步设计》和《防突专项设计》;对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处49万元罚款;责成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责成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向曲靖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记者 熊波 实习生 戴菲(春城晚报)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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