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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一张身份证谎称地铁有炸弹 已被提起公诉

2014年01月27日 13:2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多次拨打110,先是声称要在分钟寺地铁站放炸弹搞爆炸,后来又再次拨打110扬言要自焚。日前,李某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26岁的青年男子李某,原本与一家单位签订了半年的工作协议(派遣关系),但他只干了七八天就不想干了。原单位不但不给工资,还扣留了李某的身份证。

  2013年9月30日6时许,李某向原单位索要身份证未果后,为了发泄不满,用自己的手机多次拨打110。先是声称要在分钟寺地铁站放炸弹搞爆炸,21时许又再次拨打110扬言要自焚。接警后,相关部门紧急出动大量警力及地铁工作人员,并动用搜爆犬。

  李某的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了恶劣影响,并浪费大量人力物力。据北京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与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为应对此次爆炸威胁,公安机关出动警力30余人,搜爆犬5条,地铁公司也出动大量服务人员。案发当日正值节前早高峰运输时期,此事件对于车站高峰的客运组织带来了较大影响。

  2013年9月30日23时许,民警在本市海淀区某培训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据承办人刘丽介绍,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本案中,李某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故意编造、散播爆炸威胁,致使公安机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扰乱了地铁站正常的通行秩序。

  根据我国《刑法》第291条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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