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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带血圆珠笔破命案 预审员循蛛丝马迹挖隐情

2014年01月27日 16:04 来源:北方网 参与互动(0)

  韩建军,2003年毕业于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04年11月成为预审监管总队的一名预审员,曾荣立三等功3次,五一劳动奖章1枚,集体二等功1次。韩建军认为,预审是一个十分锻炼人的工作。当年师傅所说的“对各种领域知识,不一定精通,但必须略知一二”的话让他铭记在心,由此养成了喜欢翻阅书籍杂志的习惯。审讯过程千变万化,特别是第一次接触之前,什么情况都不知道,非常考验预审员的应变能力。与此同时,预审工作也能锻炼记录功夫。刚刚从事预审工作时,韩建军每天晚上听新闻联播时,都要练习速录。经过4个月不间断的训练,最后可以记下新闻联播将近70%的信息量。

  发现带血圆珠笔 DNA协助破命案

  2007年10月14日,居住在本市郊区的外地姑娘小云报警称:其当天23时被一名男子刺伤颈部后实施抢劫强奸,手机及现金300元被劫走。案件侦办过程中,10月16日,民警在小孙庄一小树林内发现一具女尸,尸体颈部被刺,案情与小云报案叙述的作案手段相似。经调查,死者名叫艳艳,当地人,同样遭遇抢劫强奸,身上携带的银行卡被劫走。民警调取ATM机视频监控中,经报警人小云辨认,取款者正是对她施暴的那名男子。经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曹某落网。

  虽然曹某对这两起案件供认不讳,但随着审讯的深入,负责此案的韩建军渐渐发现了新的疑点:曹某父母已亡,自称当年7月份徒步从家乡承德走到天津。其既无亲戚投靠又没有工作,这一路来津的花费从何而来?按照曹某的交代,韩建军和同事沿着曹来津路线图开始大量寻访排查类似抢劫案件,发现那一时间段共发生劫案40余起。在曹某家乡承德发案的同类案件便有3起,其中唯一一起命案发生于8月4日凌晨4时:年轻导游小杨将客人安排到酒店后,独自一人返回旅行社途中,在一个名叫世纪城的小区被人刺死。韩建军高度怀疑,此案可能与曹某有关。

  他加大了审讯力度。曹某在凌厉的审讯攻势下,供述在承德老家曾抢劫作案两起:2007年7月15日凌晨,他盯上一名刚刚下班的夜总会女服务员古某,将其一部诺基亚手机和现金300元抢走;24日,曹某又故技重施,持刀抢劫一名女服务员后,将其拖入草丛企图强奸,因事主奋力反抗加之周围有过往群众,曹某未能得逞。

  虽然扩大了战果,但曹某有意避重就轻,没有交代杀害导游小杨的命案。在复查此案时,韩建军发现小杨遇害的小区安装了视频监控装置,经调取监控录像终于有了惊人发现——在小杨被害案发前半小时,曹某背着包恰好经过入口探头,40分钟后走过设在小区另一侧的监控摄像头。韩建军发现,在录像中曹某曾下意识看了一眼探头才离开现场,由此决定以此对其施加心理压力。但曹某依然对此保持沉默。

  为了揭开谜底,大年初二,韩建军和两名民警再次奔赴承德案发现场。韩建军拨开没过脚的垃圾希望找到有利的物证,终于在砖缝里发现了一支印有被害人小杨所在旅行社名字的圆珠笔,上面隐约可见陈旧的暗红色血迹。经公安部技术鉴定,在圆珠笔上的血迹和汗液中同时发现了小杨和曹某的DNA。铁证如山,曹某不得不交代了其令人发指的罪行。

  原来,案发时,曹某于雨夜凌晨跟踪小杨企图施暴,遭到小杨拼死反抗,凶残的曹某对其连捅3刀致其当场死亡。随后,曹某在小杨的书包中翻找财物,随手将不值钱的圆珠笔扔在地上,将书包带走丢弃。

  经法院审理,曹某被依法判处死刑并于2010年12月执行死刑。

  劝说嫌疑人母亲 缉拿外逃的儿子

  这起案件发生于2008年。嫌疑人赵某经营着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一次,朋友介绍余某前来购房,碍于情面,赵某主动将中介费由1万元降为5000元。可是事成之后,买家余某始终没有支付这笔费用。这一日,因母亲生病急需用钱,赵某再次索要无果后,情急之中持刀将余某捅死。

  韩建军接办此案、了解到案情后,对嫌疑人赵某抱有同情和惋惜。然而,面对年轻的预审员,赵某态度强硬:“我就问问能不能活?”

  “我只能如实地告诉你,如果你认罪态度良好,生的几率很大。”韩建军态度恳切而严正。

  “我就想看看老娘,就怕我死了没人照顾老娘。”赵某绝望的眼神中,充满了求生的欲望。

  韩建军了解到,赵某兄弟二人,哥哥于一年前因小事将同事打成轻伤后外逃,被列为网上逃犯。赵某独自一人照顾患病的老母。韩建军认为,赵某如果想减轻罪责,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争取立功。于是,在韩建军的启发下,赵某经过思想斗争表示愿意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将大哥缉拿归案。他告诉韩建军,哥哥的手机号只有老母亲知道。而此时,因为无法继续支付医疗费用,赵某患脑栓塞的母亲已经放弃治疗被迫出院。

  韩建军辗转找到老人。时近中午,韩建军与同事走进老人居住的低矮简陋的平房,看到赵某七十多岁的老母正颤颤巍巍地吃着午饭——一碗邻居送来的面汤泡米饭,韩建军感到十分心酸。第一次登门,韩建军只字未提老人大儿子的事情,他很同情老人,不愿刺激到她,不愿看到老人再次受伤。第二次登门的时候,韩建军开始小心地劝导,但老人三缄其口。第三次,韩建军又来开导老人,同时带着水果、即食米饭、方便粥等等,接着是第四次,第五次。

  五次登门之后,韩建军的诚意感动了邻居,邻居也开始主动帮助劝说老人:“大儿子的事情,最多也就判个两三年,还是帮助公安把他找回来吧。如果二儿子因此立功,或许可以保住一命!”最后,老人终于被说动,流着泪从裤子内侧拆开一个口子,从里面掏出一张硬纸片,上面写着大儿子的电话。最后赵某的大哥被缉拿归案,赵某也因为有立功表现被判处死缓。后来,因为对被害人作出赔偿,赵某的大哥只被判处两年徒刑。在两个儿子服刑期间,老人因病去世,没能等到大儿子重回身边。

  “如果他的大哥不外逃,应该早就服刑完毕,在家照顾老母了!”面对这位老人的意外辞世,韩建军不无遗憾地说。

  一招按死穴 成败一瞬间

  2010年,外地女子贾某怀抱婴儿从上海打车来到本市某小区,走进同乡古某夫妇家中“做客”。贾某进去不多时,与古某夫妇三人一同走出单元,上了古某夫妇的车驶出小区。在民警的监控中,三人携带婴儿驾车转了一圈买了点东西又折返回小区。在其下车时,民警将三人抓获,当场从婴儿棉服内里中起获三块各重达600克的海洛因。经调查,古某、丁某夫妇均有贩毒前科。由于海洛因是从送货人贾某身上起获的,贾某对运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明确说系受古某夫妇指使,替其运送毒品。但是狡猾的古某夫妇虽然同时落网,但二人一口咬定:“只是同乡来串门,我们送送她。”如果只有贾某的供述和指认而没有其他证据,古某夫妇将被取保开释。

  经过多次提讯,韩建军并没有打开突破口,要撬开他们的嘴,无异于“平地抠饼。”最后,韩建军决定将主攻对象转到古某的妻子丁某身上。

  一次,韩建军在提讯中问丁某:“你们有那么多下家,就那么滴水不漏?”随即,韩建军说出了三个下家的外号,丁某先是一愣,随后立即反驳:“我是有信仰的,不会出卖别人!”

  还有最后的2个小时,古某夫妇就要被变更强制措施。韩建军则在审讯室对其妻丁某发起最后一击。他心里着急脸上不动声色,在与丁某聊天中猛然发问:“你说你是有信仰的人,你的信仰中也包括‘说谎’这一条么?!”这出其不意的发问,极其尊重信仰的丁某没想到自己被这个小自己十多岁的年轻预审员一下子抓住了死穴,纠结许久后终于将自己和丈夫古某从上家贾某手中接货贩毒的犯罪事实和盘托出。原来,这个上家不是别人,正是送货人贾某自己,三人准备交易后直奔银行等待开门营业就划账,谁知被警方人毒俱获。

  时不我待,韩建军立即将情况进行汇报,撤销取保候审决定,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2011年12月,古某、丁某二人被依法判处死刑。戴罪立功的贾某主动将上家举报,公安机关远赴上海将贾某上家林某成功抓获。更让韩建军欣慰的是,经调查,贾某怀抱的婴儿原来是一名被拐卖儿童,警方由此成功破获一起拐卖儿童案件。至此,案件完美收官。(涉案人物为化名)

  不让罪犯漏网 不让无辜蒙冤

  2009年1月,两名小伙子为了争抢一个女孩,分别纠结各自“哥儿们”一决胜负。中间人吴某和徐某劝说未果。结果,20岁的方某一时冲动,持刀将仅19岁的情敌金某捅死。很快,警方将包括两名中间人吴某、徐某在内的全部现场人员悉数抓获归案。然而,吴某和徐某坚称并未参与打架,但死者一方4名参与者的证词则称二人参与了群殴。案件侦查初期,司法机关根据4名目击者的证言将吴某和徐某抓获并逮捕。韩建军接手此案后认为,应当查明真相,不让嫌疑人漏网,也不能让无辜的人蒙受不白之冤。

  韩建军逐一问清案发现场11个人每个人的所在位置,发现被害人一方名叫王某的当事人的证词存在疑点。死者金某被方某捅死时,金某和方某身边围满了各自的弟兄,距金某最近的王某看到朋友被捅,害怕自己受牵连也被捅,立即跑开。之后群殴开始。可群殴开始前,两名中间人已经被挤到最外圈,那么已经逃离现场的王某怎么可能看到中间人是否参与群殴呢?在韩建军的不懈努力下,王某终于道出了实情,自己是受被害人家属委托才提供这样的证词的,原因是两名中间人家里经济条件很好,如果认定其参与了群殴,被害人一方可以获得较多赔偿。

  案情终于大白,中间人吴某、徐某确实没有参与群殴,理应予以释放。然而,死者家属听到风声,打听到韩建军家的电话,多次打电话言语威胁:“我们的孩子没了,要放人我们就同归于尽!”经过多达二三十次耐心上门地做工作,韩建军靠诚心打动了死者的亲属。吴某、徐某两个年轻人在韩建军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被无罪释放。(记者陈宝琪尹娜通讯员肖琨)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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