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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闽跨省特大贩毒团伙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2014年01月27日 21: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丽水1月27日电(见习记者 胡丰盛 实习生 李婷婷 通讯员 叶英红)为牟暴利,浙闽一跨省特大贩毒团伙贩卖、运输冰毒1000多克,害人害己终领刑。27日,记者从浙江庆元法院获悉,经过长达二年的起诉、诉讼等阶段,主犯陈某伟已被执行死刑。

  2014年1月26日12时,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陈某伟从庆元县看守所提押出来,一路押送至丽水中院审判庭进行宣判幷宣读了死刑执行书,陈某伟在执行书上签了字。履行完所有法律程序后,下午3时,陈某伟被押往丽水刑场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案件要追溯到2011年10月底,经庆元公安秘密调查发现,当地隐藏着一个横跨浙江、福建两省的特大贩毒团伙。头目叶某某从2011年8月开始,利用浙闽交界这一特殊地理位置,直接到福建厦门进“货”,进行毒品贩卖。

  随后,丽水公安组成专案组协调庆元、龙泉等县市警力进行侦查。同年10月31日凌晨,叶某某在家中被抓获。不久后,在厦门的上线毒贩陈某伟也在一家高档酒店被抓获。

  此案,警方先后抓获涉案嫌疑人11名,查处吸毒人员16名,扣押涉嫌贩毒轿车3辆,涉毒存款和现金10多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为牟取非法利益,陈某伟等2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枪支,叶某某等5人结伙多次运输、贩卖毒品,吴某某等2人非法运输毒品。其行为均已分别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故该案2名主要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其余7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幷处相应罚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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