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推路面查扣“老赖”车 破解执行难又出新招
参与互动(0)1月21日晚,广东省深圳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调集130余名执行法官与市交警局组织的精锐警力,正式启动以路面查扣“老赖”车辆为主要行动内容的“鹰眼001”联合行动。这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交警局2013年12月27日签署《关于建立车辆实物查扣与档案查封一体化常态机制会议纪要》后的首次联合行动。
本次两家执法机关开展的联合行动,聚焦欠薪、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等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涉案车辆。市交警局利用系统平台,从400多车辆信息中筛选50条线索作为“鹰眼001”行动目标。行动首日,深圳法院即查扣车辆5台,即时办结执行案件1宗。
1月22日中午12时,深圳中院的执行法官们赶到了松岗塘下涌第二工业大道的某公司厂房,在市交警局干警的协助下,对被执行人的两台刚在路面行驶过的车辆进行了查扣。
据悉,该公司系两宗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在其作出的两份裁决书中,确定该公司负有2300多万元款项的连带清偿责任。申请执行人于2013年8月5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法律文书,要求其限期履行债务,但该公司未按期履行。法院遂依法扣划了该公司账户内的470多万元的现金,并对该公司名下的两台汽车和股权、房产等财产进行了档案查封。本次行动对上述车辆进行了实际扣押,下一步,法院将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法处置车辆、房产、股权等财产。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是路面车辆查扣工作常态化的“起跑枪”,对被执行人的车辆实行档案查封和实物扣押“双拳出击”。利用交警日常在车辆违章查处、路面巡逻、查醉驾等行动平台,加大对被执行人车辆的查扣力度,有效解决了对被执行人车辆查找难、实际扣押难而只能进行“档案查封”的问题,杜绝被查封车辆车照开、路照跑的情形,切实维护裁判权威,维护权利人胜诉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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