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因一句玩笑话持铁棍互殴 一人被判缓刑
2014年01月28日 14:05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同乡之间因玩笑话引发互殴,导致双方头破血流。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6个月。
2013年9月13日上午10时许,李某驾驶土方车要进入工地时,见老乡王某站在路中间,便开玩笑说“好狗不挡道”。王某听后生气回骂,双方发生口角。王某找来一根0.5米长的铁棍,李某见状也从车上拿来一根1.5米长的铁棍。继而双方用铁棍互殴。后两人被工友制止后被送往医院疗。经法医检验,王某轻伤,李某轻微伤。(海西晨报 特派漳州记者 黄旭 通讯员 陈开欢 黄龙)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