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李某某一审律师微博致歉 称不为名利改变辩护观点

2014年01月28日 14:22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李某某案中成年男子王某的辩护律师周翠丽向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下称律纪处)正式提交复查申请书。

  此前周翠丽等6名律师曾因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被律纪处处分。昨晚,李某某的一审主辩律师陈枢发微博称,对于处罚“接受批评,诚恳道歉”。

  陈枢发布微博称,其通过网络媒体,采取“隔空喊话”、“打口水战”的方式表达意见,违反了诉讼制度、泄露当事人隐私、披露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信息等,律协对其予以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对此,陈枢表态:接受批评,诚恳道歉。

  陈枢称,“该案既涉及未成年人,又涉及个人隐私,但是自己为了澄清自己在本案中不是罔顾事实无理狡辩,同时也是为了在观点和意见上影响审判机关,以微博的方式向社会发出自己的主要辩护理由和意见,同时也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辩驳和发声,虽然这是在网络等媒体上正在激辩此案性质情节的情况下发出的,但也不能说明我这么做就是正确的。”

  陈枢表示,“为此向涉案的所有自然人、办案机关和其他涉案单位、律师行业以及所有社会大众,表示诚恳的道歉。”他特意强调自己秉持无罪辩护意见,“自己不能为了自身的名利得失,而像游蛇一样不断改变自己的基本辩护观点,甚至见利忘义,见风使舵,趋炎附势,以邻为壑。”

  随后,记者联系已向律协提交复查申请书的周翠丽律师,对于有报道称其递交复查申请书是希望能够免予处分一说,她表示,“我没有错哪来的希望能够免予处分?我只是希望律协和公众能够理解我的愤怒。”

  周翠丽说,“这针对上次在网上发的自我辩护书,是我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写的,当时很气愤,格式也不对就提交给了律协。当时觉得复查申请也没用,所以尽管知道自己是不对的,还是想把真相告诉公众,一赌气就发出来了。”

  北京市律协上午表示,针对李某某案律师违规违纪的调查仍处在申诉阶段,待30天申诉期过后,会向社会和媒体通报。(记者 王晓飞)

【编辑:王浩成】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