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车躲进汽修厂拉客被查 或面临罚款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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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哈市交警部门会同交通等多部门共同行动,查处8台典型“非法营运”车辆违法行为,其中一起最高将被处十万元罚金。据了解,从去年12月份以来,哈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非法营运车181台。交警也提示广大市民,在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同时,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营运行为或非法营运车辆,可电话举报。
客车躲汽修厂
院里拉客
27日8时许,哈市交警道里大队副大队长刘焕春在霁虹桥路段指挥交通过程中观察到,一行几十人手拎大包小裹,从哈站方向走进了霁虹街上的一处汽修厂院内。几分钟后,一台满载乘员、车号为黑A21030(黄牌)的金龙大客车驶出。刘焕春在对其进行例行检查中确认该车登记信息为哈尔滨广兴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在对车内乘员进行询问后了解到,所有乘员都是在哈站被站外揽客人员以每位220元的价格招揽至此,驶往七台河市。因为涉嫌“非法营运”,在充分取证并将车内人员转运后,交警依法将该车移交交通运管部门进行二次处罚。执法人员介绍,这起典型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按上限将面临最高十万元的处罚。
13时40分许,火车站铁路街附近,执勤交警看见一台黑ALG897灰色夏利轿车下客后马上又上客,形迹较为可疑,遂对司机及后上车女乘客分别进行询问。在确认二人并不相识、且存在非法营运嫌疑后,第一时间通知交通部门做进一步处理。虽然被抓了现行,但司机池某仍否认自己是非法营运,同时强调是顺路才稍上的,钱也是女乘客主动给的,说是油钱。但在对女乘客的取证中,乘客却明确表示驾驶人询问自己去哪里,并说去安发桥下的客运站要10块钱。执法人员介绍,这是起典型非法营运行为,应对违法行为人处二万元的处罚。
俩月取缔非法
营运车181台
从去年12月1日起,从道路上普遍出现的悬挂“残疾代步”字样黄棚灯在路边招揽乘客的“非法营运”违法现象入手, 哈市交通、交警等部门成立11个联合执法行动队,按计划在哈市各区开展联勤执法行动,全面取缔“非法营运”。整治组集中在南岗区东大直街、铁路街、哈站、道里区一面街、兆麟街、曼哈顿商圈等重点区域开展整治。另外,整治组还以平房区、松北区为主,围剿社会车辆、残疾人代步车、港田车非法营运。
同时借助交警部门车载移动抓拍设备及交管信息平台无线查询网络,快速锁定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车假牌假证、无牌无证等各类违法行为。两个月时间,共收缴“代步”字样棚灯近350个,查扣各类违法嫌疑车283台。其中,涉嫌非法营运车181台、涉嫌交通违法车102台,累计登记非法营运残疾人信息近200条。
“非法营运”最高罚款十万元
哈市交警部门特别行动队副队长孙树起说,执勤交警对路面查处的非法营运行为,一般在取证核实后,首先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先期处罚。对无机动车驾驶证、无机动车号牌、伪造变造牌证及使用伪造变造牌证、驾驶报废机动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罚款、收缴伪造变造牌证、强制报废机动车等严厉处罚。之后移交交通运管部门进行再处罚的额度则极为巨大,交通运管部门会依据相关行业规定进行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违反《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的,在整治期间一律按上限罚款人民币壹万元。还有违反《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一律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经处罚后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车辆。也就是说如严格执行上限处罚标准,非法营运人员最多要面临十万元以上的罚款处罚。
市民可电话举报“非法营运”行为
交警提示
“黑车”四大危害
哈市交警部门特别行动队发布了非法营运车辆的社会危害。
危害一:给城市交通添堵加乱。目前,城市交通日趋饱和,非法载客运营、随意停车揽客,加剧了交通压力。为逃避处罚,驾驶员多拉快路频频违法,逆行、超速、闯红灯、争道抢行、随意掉头司空见惯,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并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危害二:给交通安全埋下无穷后患。“非法营运车辆”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多发群体,且乘员理赔困难。多数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责任,无视伤员安危选择逃逸;原因即是多数属无牌、无证、无保险等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后事主既无经济赔偿能力,又无法得到保险理赔,致使受害一方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对受害人身心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危害三:给城市形象抹黑加负。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在经济利益驱使和管理部门高压打击的夹缝中求生存,为争客、抢客、躲避检查,穿梭于城市各个角落,随意占道停放,或结伙成堆、强拉强载,极易引发安全行车事故,严重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危害四:给社会治安增加隐患。“非法营运”车辆驾驶群体受自身素质制约,在从事非法营运过程中,漫天要价、故意宰客等行为,极易与乘客之间发生矛盾,甚至发生肢体冲突连锁引发治安案件,还有一些违法犯罪人员以此为幌子,实施其他刑事犯罪,极大地威胁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交警查处非法营运客车
春运期间,交通活动频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多。外加在这个时段内,交通、交警等行业监管和打击力度加大,为躲避执法和逃脱处罚,违法营运车辆多拉快跑疯狂逃逸,使得交通事故风险成倍增加。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节日期间非法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至少是平时的2倍以上。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在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同时,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营运行为或非法营运车辆,可拨打交通部门举报电话:84612345;或者拨打公安交警部门举报电话:84299110。(王慧东 记者 史东旭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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