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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工外出购食材遇车祸 转包单位被判为用工主体

2014年01月28日 14:46 来源:宁夏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具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转包给自然人个人,因此,违法转包的行为无效,企业仍然是直接用工的主体。近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就判处了这样一起案件,认定用工单位银川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务工者肖某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肖某某系进城务工的农民工。2013年4月,肖某某受雇在银川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的一建筑工地木工班当厨工,一天在外出采购蔬菜等食材时遇车祸身亡。其亲属找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工亡待遇被拒绝,于是向银川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在援助律师帮助下,肖某某的亲属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肖某某与施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得到了依法支持。银川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服裁决结果,提起了诉讼,起诉的主要理由是其将木工劳务部分分包给了某个人,其没有聘用肖某某,也未向肖某某支付过工资,故肖某某与其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随后,援助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认为在劳动关系中,用工者和劳动者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银川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工程木工劳务作业分包给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原告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意见,一审判决认定银川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肖某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杨秀丽)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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