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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劳动争议群体纠纷增长逾153%

2014年01月29日 06: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1月29日电 (申冉 孙莹)2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3年全年新收的劳动争议案件,其中,新收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增长最为“抢眼”,比2012年同期增长了153.79%,同时,群体性纠纷的爆发还具有行业性特点,2013年度南京的餐饮业成为新的纠纷高发区,多为经营不善而导致。

  从2013年1月到12月,南京市法院共新收劳动争议案件1271件,同比增加45.42%,1到12月南京全市基层法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达7553件,同比上升34.11%,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956件,同比上升28.10%,调解率为55.13%。

  其中,基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自2010年以来持续保持逐年上升的态势,2013年度达到7553件,创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的新高。南京市法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则由前两年的低位运转,再度反弹至高位,达到1271件。

  南京市中院的相关人士分析称,首先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或资金链断裂,或发生经营困难,企业主弃企逃债现象频发,导致企业支付能力急剧下降,该类纠纷难以通过给予补偿的方式协调解决,直接进入到一、二审阶段;其次,企业的自主改制、股权结构或者投资者的变动成为劳动议案件的常态诱因;另外,部分企业本身仍然存在用工不规范现象,甚至有些企业多次发生群体性诉讼。

  据统计,2013年南京市法院共新收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26起33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53.79%,占南京市法院收案数量的26.36%。而增长数量“抢眼”的群体性纠纷案件,也具有行业性的特点。

  从2013年南京市法院受理的群体性纠纷案件来看,加工制造、运输业、物业管理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仍然是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多发行业。2013年度餐饮业成为新的纠纷高发区,其中餐饮业发达的南京鼓楼区有多家餐饮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企业倒闭或门店关闭引发职工集中维权。此外,也存在个别行业用工不规范而导致群体性纠纷爆发的情况。

  而在诉讼请求方面,也呈现出了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在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中,劳动者要求单位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主张越来越常见。其中,经济补偿金纠纷中因用人单位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其承担违法终止赔偿金的纠纷日益增多,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中建筑工地工人要求与转包发包方确认劳动关系占有一定比例,另外,还出现了出租车司机、保险代理人等特殊行业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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