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13年查处49名县处级干部
1月28日,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总结了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了2014年任务。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惩治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478件,立案620件,结案61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9人,追回违纪违法所得 7619.75万元。2014年,我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要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要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引深“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活动,进一步引深窗口单位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履职不到位、自由散漫、推诿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要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继续推进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同时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加强诫勉谈话工作;要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促进廉洁从政。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记者郭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