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患精神分裂症 持菜刀杀妻被强制医疗
2014年02月11日 09:59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记者从永宁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依法对涉案精神病人马某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据了解,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永宁县第一例强制医疗案件。
2013年11月18日,涉案精神病人马某在永宁县闽宁镇永福新村自己家中,因琐事与妻子苏某某发生争吵,后用菜刀将其砍伤,致使被害人苏某某当场死亡。后经宁夏宁安医院法医精神病鉴定中心鉴定;涉案嫌疑人马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辨认力及控制力均丧失,无刑事责任能力。涉案精神病人马某于2013年11月18日拘留羁押于永宁县看守所。
新刑事诉讼法创建的强制医疗程序赋予精神病人充分的诉讼权利,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防止不负刑事责任且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精神病人继续危害他人。(记者 蒋宏宁 通讯员 郑芳芳)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