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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要零花钱不成 一气之下砍伤父亲

2014年02月11日 10:33 来源:青岛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17岁中学生李某某,因索要零花钱不成,竟持菜刀将亲生父亲头部砍伤。法院判处李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李某某就读于平度某中学。8岁时,父母离婚,他由父亲李某抚养。李某某性格急躁、脾气暴烈。去年元旦放假回家当天,他向奶奶索要零花钱未果,心中充满怨气,竟将其父亲在家中存着、准备出售的对联、福贴等物件烧毁。父亲李某回家发现家中物件被儿子放火烧毁,于是拨打110报警。警察将李某某带到派出所批评教育。天黑时,李某将儿子李某某从派出所接回家,途中,李某接一电话应邀去喝酒,便让李某某独自走回家。李某某认为父亲不该因放火琐事报警、更不应该在天黑时让他一个人走回家,内心愈加气愤。晚上9时,李某回来。李某某先是持一根木棍冲进去要打父亲,因父亲从里面抵住房门,他没有打到。气急败坏的他又转身跑到厨房抄起一把菜刀,持刀朝房门上砍了多刀。这时,李某某的父亲李某从屋内冲出来、准备夺下儿子手中的菜刀,而李某某猛然挥舞菜刀,对着父亲的头部就砍了七八刀。

  据其父反映,此前,李某某也曾用菜刀砍伤过他。平度市法院随后将李某某确定为帮教对象,在其缓刑期内定期回访。(戴 谦 龚 春)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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