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3年依法对6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
中新网海口2月11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11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2013年该省法院依法对6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
董治良说,去年海南全省法院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除对被告人宣告无罪外,还裁定准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3件。
董治良说,2013年海南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依法提起再审,对申诉无理的,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全省法院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704件,同比上升2.22%,其中依法决定再审349件;审结再审案件323件,对原判确有错误的案件改判181件,高院本级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144件,依法决定再审99件。
据了解,去年海南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476件8973人,同比分别下降6.89%和9.83%;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07件278人;依法审结了被告人多达46人的“昌江2.4”案件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