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10名女子假借电话谈情 半年跨境诈骗132万元

2014年02月11日 11:17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雇请年轻女性以谈情说爱为手段,仅用了半年时间就跨境诈骗他人钱款上百万元,日前,这一犯罪团伙成员遭到法律的严惩。漳州龙海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主犯黄某鸣有期徒刑12年2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李某丽等9名从犯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5年8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

  去年1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黄某鸣(女,化名“玛丽”)伙同“周菲”、在台湾的侯姓男子(均另行处理),在租来的厦门市思明区一单元房内,以厦门某商务信息咨询公司的名义,先后雇请了被告人李某丽等9名女孩担任电话秘书。

  黄某鸣对这些雇请人员进行了详细培训,通过网络电话向台湾地区的男子拨打电话,冒充台湾女子与对方聊天,以谈情说爱骗取信任后,再以没钱交房租、生病没钱看等借口向对方借钱。当台湾男子同意借钱后,这些雇请人员就将被骗台湾男子的信息报给黄某鸣,由黄某鸣再与侯姓男子联系。侯姓男子在台湾再派女子与台湾男子相约见面骗钱。最后,黄某鸣根据各被告人的诈骗金额,按一定比例发放奖金。

  据统计,直到去年下半年案发为止,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李某丽等被告人共骗取台湾多名男子钱款623.57万台币,折合人民币132.8848万元。(陈鸿星 王乾细)

【编辑:柳龙龙】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