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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一管委会副主任落马 因“心理失衡”

2014年02月12日 08:4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工程上马,官员落马。”没想到自己成了这幕丑剧的主角。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原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森淼,被控收受贿赂人民币53.3万元。近日,浙江省台州温岭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王森淼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2万元,对其未退的赃款人民币43.3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现年39岁的王森淼是浙江省温岭市人,曾担任温岭经济开发区上马工业区块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主管道路、海堤、河道、桥梁等工程建设。

  随着职位的不断变化和提升,王森淼的交往面越来越宽,交往的人也越来越多,心理逐渐开始失衡。

  眼看工程承包商们转瞬就成了腰缠万贯的大老板,王森淼琢磨:“既然他们都是通过我挣钱,那我为啥就不能稍微得到点补偿?”

  经查,2003年至2012年这9年间,王森淼共收受现金贿赂24起,金额从6000元至5万元不等,累计高达53.3万元。2013年案发后,王森淼通过亲属向法院退缴了赃款10万元。

  王森淼受贿绝大多数是在春节期间。每当春节来临,各工程承包商便开始陆续拿钱到王森淼家探望,对王森淼表示谢意并希望继续获得他对工程的帮助和关照,王森淼均一一笑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森淼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总计达人民币53.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见习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郑丛华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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