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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研究生入职一年受贿六万 涉嫌受贿罪被起诉

2014年02月12日 09:2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名牌大学研究生王某隐瞒婚史,背着西北老家的妻子,在京与女同事恋爱并同居。为维持奔波两地的开销,他入职北京某石化企业仅一年时间,就利用担任采买员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6万元。近日,王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王某1986年出生在西北农村的一个贫困家庭,2011年从名牌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在北京某石化企业采购部担任采买员。2012年春节,王某与相处多年的大学同学侯女士登记结婚。因侯女士远在西北某科研机构工作,二人只得两地分居,然而在感情上不甘寂寞的王某隐瞒已婚的事实,入职不久就对女同事胡某产生恋情,后两人同居长达一年之久。由于“双巢”生活开销比较大,王某在经济上捉襟见肘。

  2012年,王某利用担任采购部采买员的职务便利,在负责某炼油项目招投标及采购过程中,向上海某业务公司人员钱某透露中标信息,承诺在该项目及后续项目中为对方提供帮助,使钱某公司进入石化系统采购网站从而具备采购商资格,非法收受钱某好处费6万元,并为对方谋取利益。2013年,王某的受贿犯罪行为被他人举报,朝阳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接到举报材料后立即进行立案调查。

  与此同时,王某的双巢生活也没能继续维持,2013年初,同居的胡女士向王某提出结婚要求,王某吞吞吐吐的表现让胡女士怀疑出现了“第三者”,于是给王某手机中的经常联系人侯女士打去电话,强调“不要骚扰王某,我和他谈恋爱都一年了,马上就要结婚了!”事情败露后,侯女士与王某协议离婚,而胡女士也与王某分手。

  去年10月31日,王某被检方依法批捕。检方认为,王某利用其担任国企采购部采买员的职务便利,在其负责的招投标及采购过程中非法收受供货商给予的好处费,为对方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受贿罪。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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