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广东省将逐步取消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制度
2014年02月14日 13:0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结束后,昨日下午,省法院迅速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今年工作重点。据了解,广东法院将逐步取消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制度,由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审判长签发裁判文书。
省法院院长郑鄂表示,2014年是广东法院的“改革创新推进年”、“司法公开深化年”和“队伍建设强化年”。各级法院必须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及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陈捷生 通讯员/马远斌)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