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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员盗刷客户信用卡被起诉

2014年02月17日 10:20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曾担任信用卡催款员的孙某并未持有他人信用卡,仅通过卡号、持卡人的出生日期猜出密码后,变更信用卡关联手机号码,并在网上盗刷该信用卡10次。昨日,记者获悉,东城检察院已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孙某起诉至法院。检察官建议,避免用生日当密码,支付限额尽量设置低些。

  去年8月,市民刘先生收到银行寄送的对账单后发现,对账单上无缘无故多了10笔网上消费记录,金额总计达5000余元。之前听说过银行卡丢失或遗忘在ATM机里被人取钱的事,可自己的信用卡从未丢失过,自己也没有在网上购物的习惯,这10笔消费从何而来呢?满是疑问的刘先生当即报警。

  警方通过调取消费记录和收货地址,找到案件犯罪嫌疑人孙某。孙某到案后供述称,他曾在一家与银行信用卡部有业务联系的公司工作,主要从事信用卡的催款工作,因此其手中掌握着一批公民的信用卡信息。在只掌握刘先生信用卡卡号、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和欠款额的情况下,孙某拨打信用卡客服电话,用刘先生身份证上显示的出生年份后两位加上月份和日期共6位数作为密码去试卡的密码,结果显示输入密码正确,刘先生信用卡密码恰巧设置的是其本人的生日。因为网上消费需要输入手机验证码,孙某又将刘先生信用卡的关联手机号更改成自己的手机号,如此,孙某毫无顾虑地在网上多次盗刷刘先生信用卡消费。

  检察官表示,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消费越来越多,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现象也不断增多。一方面,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银行和相关公司应注重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另一方面,市民为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在设置银行密码时,尽量不要用自己的出生日期、电话号码等容易被人轻易猜出的信息。网上支付单笔限额和每日支付限额也要尽量设置低些。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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