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车主雇佣“二无”司机 违章承担3000元罚款
2014年02月17日 11:03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的士车主雇佣没有从业资格证、无服务监督卡的司机开车,“二无”司机因为违章被执法人员查到后“跑路”。聘用该“二无”司机的车主将承担3000元罚款。
据交通执法队员介绍,12日晚上,交通执法队员在万象城和宝龙广场附近进行执法检查,当晚8时30分许,在宝龙城市广场外,车牌号为闽AT8545的出租车停在路边,司机在与乘客讨价还价。执法人员上前检查,一旁的乘客说他打算搭乘出租车从宝龙城市广场去中亭街,而这名的士司机却说不打表,直接算30元。交通执法队员立即要求司机出示从业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该司机辩称自己有证件,但没有带在身上,要叫人送来,让执法人员等一会。当晚10时许,当执法人员处理其他违章车辆时,该司机趁机开车跑了。
据交通执法队员介绍,他们当时已经用录像录下了执法过程,于是第二天他们联系了该车车主,并调出录像给车主看。没想到,当车主联系当事司机戴某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昨日,这名车主到福州交通执法部门接受处理。
据介绍,闽AT8545当事司机无证上岗、不按计价器收费,罚款2000元,车主雇佣无从业资格证、服务监督卡的人员开出租车,罚款1000元。由于车主联系不上当事司机,3000元罚款都将由该车主承担。(本报记者 陈曦 通讯员 榕交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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