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背部理疗被烫伤 美容院赔偿4.9万元
2014年02月18日 13:57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刘女士在美容院做背部护理时被酒精烫伤,造成十级伤残。近日,兰州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兰州雅舒美容美体会馆存在过错,赔偿刘女士各项经济损失4.9万元。
家住城关区的刘女士是兰州雅舒美容美体会馆的会员。2013年4月,刘女士在该美容院做背部护理,并在技师要求下进行了拔罐。然而在拔罐时,因工作人员把酒精洒到其身上,致刘女士背部烧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刘女士的伤情为十级伤残。刘女士认为,由于技师错将装酒精的容器当成了拔罐用的罐子,扣在她背上,酒精泼洒出来的瞬间,技师用另一只手里拿着的燃烧火棉将酒精点燃了。大火瞬间在其背部烧起来后,技师根本没采取正确的救援措施,而是用干毛巾拍火,导致其背部严重烧伤。事后,刘女士将美容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3万元。
城关区法院审理认为,拔火罐为准医疗性质的服务项目,服务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经调查,兰州雅舒美容美体会馆技师没有资质,因此,产生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判决美容院赔偿刘女士各项经济损失4.9万元。一审宣判后,刘女士提起上诉。(记者 陈霞)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