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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听说“老公”卖女儿 不劝阻还跑过来分钱

2014年02月19日 15:32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荒唐的“赠女”协议

  今年40岁的江西男子叶某,与贵州女子王某未婚生下女儿小仙(化名)。在“老婆”离开后,自称“养不起”孩子的叶某竟然以2.3万元的价格,将孩子卖掉。花光钱后,又因为“想女儿”报警,要求警方把孩子找回来。日前,叶某因拐卖儿童罪被石狮市法院判刑。

  据了解,叶某在石狮打工10多年,讨不到媳妇一直打光棍。2009年,他结识了王某,两人未婚同居,并在当年10月份生下女儿小仙。2011年,王某又认识了其他男子,抛下叶某和女儿,私奔了。独自带女儿的叶某开始盘算着怎么摆脱女儿,2012年4月份,叶某来到石狮祥芝镇打工,他把女儿寄养在当地一小卖部店主蔡某家里,每月付给他800元生活费,并嘱咐如果有人要买,他愿意把孩子卖出去。

  没过多久,蔡某就介绍了买家周某,叶某提出要每年见孩子一面,周某答应了,双方约定价格为2.3万元,并约定翌日交易。

  为了表示“尊重”,叶某事前将卖女儿的事情告诉了孩子母亲王某,令人惊讶的是,王某非但不劝阻,还匆忙跑过来询问价格要分钱,两人之间对分钱一事讨价还价。2012年7月15日,叶某和周某在石狮一酒店内交易,双方还用红纸签订“赠女”协议。

  拿到2.3万元后,叶某给了王某1000元,支付了蔡某中介费。剩下的2万元,叶某开了一家棋牌室,不过没多久就倒闭。卖女儿的甜头还未尝过瘾,叶某很快就开始思念孩子了。而远在江西的叶某母亲,听说叶某把孙女卖了,也斥责他。

  当年10月27日,叶某又跑到石狮湖滨派出所报警,希望警方能帮他找回孩子,化解思念之苦。警方很快将小仙解救回来,不过叶某也因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日前,石狮市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叶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东南早报 记者 许小程 詹伟志 通讯员 许鸿源 文/图)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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