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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 为泄愤两度纵火烧房

2014年02月19日 19: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德2月19日电 (曾鸣)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男子为泄愤,在屋内两度纵火烧房。福建宁德市中院19日披露,该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蕉城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以放火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19日22时许,方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遂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住处卧室衣柜内的衣物后离开。该火情随即被邻居扑灭。

  随后,方某又返回住处,将煤气罐搬到卧室,并拧开煤气罐阀门,用打火机点燃连接煤气罐的塑料管,致使屋内的床铺、衣柜、冰箱等物全部被烧毁。

  同日23时40分许,消防官兵接警后赶到现场,并于次日0时将大火扑灭。方某则在案发现场被警方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认为,方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方某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认定为自首,可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裁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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