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克隆自己原车牌非法营运 被处以3万元重罚
买同样品牌、款式、颜色的汽车,然后挂上自己原有的出租车车牌妄图瞒天过海。2月17日,原以为天衣无缝的闽AT1566车主郑某,被交通执法人员查处,他将被处以3万元重罚。
记者从交通执法部门了解到,2月17号15时55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闽AT1566的出租车在火车南站二楼的下坡口附近待客,在现场执勤的交通执法人员看到该的士司机停下车来和一个乘客在讨价还价,于是上前录像。
出示证件后,执法队员拉住该车车门要求对司机证件进行检查。这时司机不但不理执法人员,还突然启动车辆试图逃避检查,车辆把执法人员带出十几米,执法人员摔倒在地上。事后,该名乘客告诉执法人员,他本打算打的去农林大学,该车司机直接说要80元钱,由于急着坐车,也就同意了。
由于乘客已经把行李放在了该车上,该车突然开出后,乘客追出了50多米后没能追上该车。随后,该乘客在执法人员的陪同下到执法支队做笔录,并向城门派出所报了案。
事件发生后,市交通执法支队立刻与该的士所属的公司联系,该公司立刻调出GPS查看了该牌号出租车的行车轨迹,发现事发当时该车正由二环路向乌山路方向开,这与执法人员所说的该车在火车南站出现不吻合。
什么原因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在火车南站出现的那部的士是克隆车,经过视频确认,出现在火车南站的的士驾驶员是闽AT1566的车主郑某。
据介绍,发现该车存在克隆的嫌疑后,该出租车公司经理带上当班的闽AT1566司机到城门派出所接受调查。随后该的士公司相关负责人立即打电话给该车主,但车主否认了在火车南站出现过,然后又说他人在外地,乘客的行李他晚一点会归还。当晚9时许,在市运管处和城门派出所的要求下,郑某自己驾车将行李带到城门派出所交还乘客,乘客查验行李无误后离开。
车主郑某承认该车是套牌车,是其于去年11月份买的,由于车辆的品牌、外观与原车一样,买回来后,其自行喷涂了公司标志,并到交警大队补了牌照。该车所用的计价器和车顶灯都是从其所有的另外一部出租车闽AT07××上取下来的。
昨日下午,记者在前横南路附近的一个停车场看到了这两辆出租车。从外表上看,两辆的士一模一样,不经执法人员介绍,根本分不出哪个是原车,哪个是克隆车。
市交通执法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套牌车已被暂扣,车主将因非法营运被处罚3万元。市运管处表示,闽AT1566车主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将被扣除服务质量分24分,并停岗。(本报记者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