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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服务员偶得招标机密 贪心敲诈他人领刑

2014年02月20日 13:44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餐厅女服务员李某在为客人服务的过程中,意外得知其公司的招标机密,一时鬼迷心窍进行敲诈。孰料,受害人竟是其男友的亲戚。李某羞愧难当,主动投案自首。

  2月16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现年22岁的李某是启东市一家餐厅服务员。2013年2月25日,她在为客人王某服务时,意外听到了王某所在公司关于招投标工作的机密,产生了要挟王某敲诈钱财的念头。第二天,李某利用王某订餐时预留的手机号,给他发了敲诈短信。经短信沟通,她和王某约定拿2万元了结此事。细想之后,李某担心2万元太多了,怕被警察发现,便决定只拿1万元。第二天,她让同事替自己去约定的地点取了钱。

  几天之后,李某在外地打工的男友顾某回来了。男友告知其一王姓亲戚最近被公司派至启东,任一招投标项目负责人。这个亲戚不是别人,正是被李某敲诈的王某。本就有些后悔的李某更加羞愧,当即将敲诈一事告诉了顾某,请他将1万元送还。随后,李某主动去派出所投案自首。在男友的调解下,王某原谅了李某,并向法院出具了书面谅解书。

  启东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其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张桂花 王林萍)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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