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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法治不容丑陋狂欢

2014年02月20日 15:21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东莞“扫黄”以来,全国各地也开始了打击“卖淫嫖娼”的活动;因为“扫黄”不力、变相庇护乃至间接或直接参与色情交易的相关官员也得到了严肃惩处。一场旨在整肃社会风气、拆除不法产业“保护伞”的行动正在大力展开。然而在这个过程开始时,部分网络“公知”“大V”的言论却令人咋舌,“东莞挺住”“东莞不哭”这类词条一跃登上热词榜,原本用于表达祈福和悼念的网络表情“蜡烛”被频频点燃,卖淫合法化、伸张性自由的呼声也夹杂其中且愈见高涨。伴随一场严肃的法律行动的,竟是一场亢奋的舆论混战,东莞事件,实际上成为映照舆论众生态的一面镜子,其所呈现出的镜像,令人深思。

  英国女性主义学者卡罗尔·帕特曼认为,性交易的存在,等于认可男性的性主导权以及女性的屈从可售性。这个理论揭示出的色情产业天然的不公平和不平等,以及对从业者的权利的牺牲,并不会因为卖淫合法化而得到改善。同样,从全球范围内的经验看来,整个社会为色情产业所付出的巨大代价,包括人口贩卖、毒品交易、组织犯罪的滋生猖獗,也绝不会因为卖淫合法化而稍有减少。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不应为一项明显不合理、明显违背人伦的行为作背书,更不应为其负面效应作担保。

  持“东莞不哭”、卖淫合法论的这部分“挺黄派”,大概从没有认真想过自己正在为谁代言。他们提出卖淫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试图证明色情产业的合法性,却罔顾现代法治的逻辑根本;他们以保护性权利和性自由为名,试图维持色情产业这一灰色领域对于现代文明的屏蔽,却置权利的代价和自由的边界于不顾,视色情产业链中处于底层的性工作者的人身权利和自由为无物;他们津津乐道于色情业的“莞式服务”“ISO标准”,试图以此勾画一个桃花源般的法外乐土,却主动忽略了色情产业中大量真实存在的诱拐、胁迫、暴力等丑恶现象。无论是从伦理的还是法理的角度,“挺黄派”的动机和逻辑都漏洞百出,借用一句网络语言:“挺黄派”,你们真的够了。

  提出“性自由=性交易”这样偷换概念的公式,以为可以借网络使丑陋得以狂欢、过关的“挺黄派”,毋宁说走入了一个思维僵化的怪圈,认为一切严肃的道德和法律问题,都可以在“娱乐至死”的效应中被解构,人性善与恶的先验界线,可以在爆炸式的舆论信息中被干扰。僵化思维对于解决实际问题毫无益处。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生态,无论是东莞的秩序建构,还是色情产业的法理考量,都有任重道远的工作要做,不负责任、不假思索地转发一条“东莞挺住”的微博,实在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一种。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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