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郎酒驾送伴娘 被扣12分罚款千元
2014年02月21日 11:26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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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前晚,仓山对湖派出所民警在二环路与首山路交叉口例行检查。突然,一辆婚车硬生生停在首山路中间车道上,驾驶员妄图跨压双实线掉头逆行,结果被民警拦下。经查,司机江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7mg/ 100ml,系酒后驾车。
江某是闽侯上街人,23岁。当晚,他作为伴郎出席朋友的婚礼,副驾驶座上是他刚刚结识的伴娘刘某。婚礼期间,江某为刘某拦了不少酒。宴后,江某自告奋勇开车送伴娘回家,不想遇上了民警。因为酒驾,江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扣证半年并记12分的处罚。(本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张宁 潘吴宏)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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