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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客大排档就餐被撞身亡 餐馆被判担责百分之十

2014年02月24日 16:2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在餐馆外路边大排档就餐时遭车碾撞,餐馆是否担责?近日,一名被车撞死的女食客的家属将餐馆与肇事司机一同告上法庭索赔,最终海淀法院判决餐馆对女食客的死亡承担10%的补充赔偿责任。

  被撞亡的女食客郝丽(化名)在凌晨1时事发时,正在饭馆外的大排档与朋友用餐。时值夏季,大排档就设在人行便道上。突然,一辆红色面包车从便道上驶来,冲入大排档,将躲闪不及的郝丽撞倒碾轧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驾驶面包车的程某是醉驾。法院判决程某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及住宿费等。

  程某服刑期间,郝丽家属称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程某无履行能力,目前又起诉餐馆与程某构成共同侵权。

  庭审中,餐馆则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在餐馆外设餐桌的目的是为员工乘凉,是郝丽自己提出要在外面就餐。但餐馆未就此向法庭提供相应的证据。

  经审理,法院认为,除加害人程某对郝丽的死亡负有责任外,餐馆在户外设立餐桌,就餐环境的安全性明显低于室内,且未向郝丽提示安全注意事项,属于未尽到餐厅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餐馆对郝丽的死亡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责任比例为10%。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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