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纪委监察局对违法“种房”释疑
2014年02月25日 10:01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全市市、县、乡、村四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三禁止”的通知》,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中多次提到的“种房”,是指违反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建设已划定的用地上突击违法建房,索要拆迁补偿的行为;或在未取得土地、规划、住建等部门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违法建房,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