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2013年反腐案例 一对贪搭档双双被判刑
2014年02月25日 10:39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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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南京市检察院24日发布2013年反腐败案例,某国资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业务员因贪污罪获刑,成为公布的第一起典型案例。
2013年11月25日,原江苏某国资公司机电部经理鲁卫国及该部门业务员黄雅岚,因涉嫌贪污罪,被法院分别判处10年和8年有期徒刑。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2年,这对“贪搭档”利用负责单位采购业务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构交易、虚增交易金额和收入不入账等方式,非法捞取、私分本单位公款148万余元。同时,犯罪嫌疑人鲁卫国还单独捞取公款37万余元。承办检察官说,两被告人收取利害关系人返还款项,表面上看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但他们收取的返还款是通过虚增、虚开购货金额等方式套取的公款,实质上是一种贪污行为。因此,检察院以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也以贪污罪判决。(雒呈瑞 高敏 任松筠)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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