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怀揣10万元开公司 利用合同诈骗700万元失踪
诈骗罪刑满释放后,宋某某怀揣10万元来到我市开公司,凭借一副三寸不烂之舌,短短几个月便先后获取三家公司的信任,之后利用合同诈骗700万元人间蒸发。昨日,记者从武川县公安局了解到,被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案件还要从2013年12月11日说起。这天,某公司法人顾某某来到武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他被男子宋某某骗走人民币500万元。武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并立案侦查。
据受害人顾某某称,宋某某说其名下有一处煤矿,向外承包煤矿的土石方剥离工程,双方签订了合同,由顾某某从宋某某手中承包此生意,并交付500万元保证金。谁知此后承包的工程迟迟不能开工,感觉到情况异常的顾某某提出索要这笔保证金,但宋某某却彻底消失。直到顾某某找到该煤矿了解情况,才最终搞明白,该煤矿的所有人并非宋某某,宋某某只是与该煤矿的所有人签订过转让协议,以8.3亿元的价格接手该煤矿。但事实上,协议签订后,宋某某并没有如约付款,所以该煤矿与宋某某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至此,感觉到上当受骗的顾某某立即前往武川县公安局报案。
很快,警方调查取证的结果证实了受害人顾某某的说法。据该煤矿所有人介绍,2012年,宋某某拿着一家公司的合法手续和资料找到他,出示了香港某公司法人承诺给宋某某出资7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合同手续、法人资料和该公司给宋某某提供的在汇丰银行6.6亿美元的英文版资金证明。他相信了宋某某出具的大量证明,认为其很有经济实力,便与其签订了《煤矿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8.3亿元人民币将一处煤矿转让给宋某某。然而,宋某某并没有支付转让金,所以并非该煤矿的所有人。
随后,消失已久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武川县警方列为网上逃犯展开了全国通缉。就在此时,武川县另一名生意人也前往武川县经侦大队报案,同样称被宋某某骗走了200万元。虽然警方已掌握了宋某某的大量作案证据,但宋某某却如人间蒸发了一般。
一直到了今年1月16日,宋某某在乘坐火车时,被发现其行踪的武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面对警方的调查,51岁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交代,他从1987年开始经商,1995年因诈骗罪获刑3年。出狱后,他揣着仅有的10万元钱来到我市,找到一家代办公司,向代办公司打下一张5000万元的欠条后,代办公司为其垫付资金注册成立了一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的公司,并拿到了合法手续。2012年8月10日,宋某某拿着新办公司的证照复印件和公司资料来到武川县,与一家公司签订协议,以8.3亿元人民币转让一处煤矿。事实上,手中没钱的宋某某根本没有实力支付8.3亿元,其真实目的是拿着这份协议证明自己的“实力”从而实施诈骗。接下来,宋某某以煤矿所有人的身份,先后以对外承包土石方剥离工程、转让煤矿等名义骗取两名受害人700万元。
昨日,记者从武川县公安局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已被武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批准逮捕,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安娜 通讯员 王治华 武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