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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撞死人后弃车逃逸 家属向车主索赔40余万

2014年02月26日 09:4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张某驾车撞死一名路人后弃车逃逸,而死者家属要求车主邓某索赔时,对方却称该车在发生事故前刚被盗,并因此拒绝赔偿。记者昨天获悉,死者家属向邓某和保险公司索赔68万余元后,通州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赔偿40余万元。法官表示,车主先行赔偿,张某落网后向其追偿。

  2010年3月15日中午,韩某驾驶小客车在通州区宋庄镇徐辛庄路口由南向西左转弯时,与张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后张某又驾车将步行的吴某撞飞,导致吴某在一个多月后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弃车逃逸。后经交通队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后,当吴某的家人在交管部门的协助下找到肇事车的实际车主邓某时,对方称该车已于此次交通事故发生前两小时被盗,且其及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公安机关也已立案侦查。因协商未果,吴某的家人将邓某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8万余元。

  庭审中,车主邓某辩称在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前,其车辆已被盗窃,并且也及时拨打110报警,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保险公司辩称,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相关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涉案肇事车辆在事发时被盗抢事实的存在,邓某的辩解意见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邓某赔偿后可以向车辆盗窃人追偿。(记者 颜斐)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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