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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法庭首次启用港籍调解员

2014年02月26日 10:4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上午,一场特殊的“调解”在前海法庭深港商事调解中心举行,受理的是某香港公司与深圳某实业发展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而这也是前海法庭首宗启动港籍调解员主持调解案件。双方当日最终顺利达成调解意向。

  据记者了解,传统的法院调解属于司法调解,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主持当事人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而前海法庭启动的深港商事纠纷调解机制(ADR)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司法调解不具备的灵活性。

  “此次的港籍调解员由富有调解经验的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高级副研究员担任,调解过程不对外公开,并且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磋商意见并不影响法庭的事实认定。这种方式可以使当事人在调解整个过程放下包袱,大胆陈述调解预期及理由,具有很高的成功率。”

  前海管理局表示,作为新时期深港合作的重要平台,预期前海涉港纠纷会占案件相当比例。前海法庭针对深港两地当事人可能不熟悉境外法律而更倾向于调解的情况,建立“深港商事调解中心”,与香港的专业调解机构及高校研究机构对接,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深港商事调解中心全部由法律界人士担任调解员,调解员精通香港法律,熟悉香港商事交易习惯,同时能够兼顾香港的法律、社会和道德观念。据悉,前海法庭去年9月13日正式揭牌,截至今年2月已收案77宗,其中涉港案件37宗,已结案17宗,其中深港商事调解中心调解结案6宗。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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