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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单笔受贿4900万元“亿元村官”今受审

2014年02月26日 13:3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龙岗南联“村官”周伟思一案历经1年时间,将于今日上午在深圳中院开庭。周伟思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被公诉。

  2013年1月24日,周伟思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立案侦查,同时被刑事拘留,2月8日被执行逮捕,至今已近1年时间。

  受贿500万元投入酒楼经营

  检方指控,2004年8月,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叶氏电气(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氏电气公司”)获得南联小学片区旧城区改造项目的开发权,收取该公司法人叶平东(另案处理)送的500万元好处费。周伟思将这笔钱投入与他人合伙开办的酒楼经营。检方指控,因数额巨大,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帮开发商拆迁受贿4900万元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2年间,天基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叶氏电气公司于2005年变更为天基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基公司”),对南联小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进行拆迁。2011年9月,天基公司将南联小学片区旧改项目转让给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天基公司获利人民币20多亿元。

  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为感谢周伟思、范胜命(另案处理)的帮助,叶平东送给周伟思、范胜命共计人民币4500万元。其中周伟思收受2000万元,范胜命收受人民币2500万元。

  此外,天基公司于2011年6月在深惠路段70~120米拆迁范围内拆迁四栋物业,以及2011年9月用诉讼方式清走租户谢某贵的过程中,周伟思利用职务便利,为叶平东顺利拆迁提供帮助,叶某东送给周伟思400万元。检方公诉称,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搞违建行贿20万港币

  检方还指控,2009年9月,在南联股份合作公司与被告单位泰德建实业公司合作建设统建楼过程中,泰德建实业公司实际控制人范胜命为感谢周伟思帮助泰德建实业公司解决建设资金问题,送给周伟思人民币200万元。

  该统建楼所在地块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不能建设商住楼,为使违规建设的统建楼顺利建成并通过检查,作为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的周伟思多次送给龙岗区城管局副局长兼土地监察大队长、查违办副主任何永华(另案处理)共计港币20万元。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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