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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肇事找人顶包 骗保不成自食其果

2014年02月26日 15:48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酒后驾车撞上马路中央绿化隔离带的林晓,为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找来好友秦方顶包。谁知保险公司察觉有蹊跷,不予理赔。两人竟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一纸诉状”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昨天,在静安区法院,林晓、秦方低头接受静安区检察院对两人涉嫌保险诈骗罪的指控。

  酒驾撞车找朋友顶包

  2013年2月28日晚11时,林晓在共富路上的饭店和朋友聚会,喝了两瓶啤酒。次日凌晨4时许,林晓先开着凯迪拉克把朋友送回了家,再独自开车回家。途经宝安公路潘泾路口时,林晓由于车速过快、天雨路滑,车子突然失控撞上了路中间的绿化隔离带。等林晓缓过神来,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是酒后驾车,心想警察来了肯定要追究责任,于是,他拨通了好友秦方的电话,说自己的车子撞了,让他到现场来。

  20分钟后,秦方赶到事故现场。林晓告诉秦方自己是酒后驾车,不能报警,而且酒后驾车不能进保险,于是林晓让秦方打电话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过了没多久,巡逻警察到达事故现场,秦方告诉警察是自己开了那辆凯迪拉克撞到绿化带。警察处理好事故后,让秦方第二天去拿事故单。之后,林晓打电话给了一个熟识的修车厂老板,让他帮忙把车拖走并维修,又打电话给附近的朋友来接自己。这一个个电话看似把事情都“搞定”了。

  理赔遭拒竟上诉法院

  3月1日白天,林晓和秦方一起来到交警队拿了事故认定书,秦方在事故认定单上签了字。之后,林晓便开始操作理赔事宜,向平安财保上海分公司提交索赔申请书等。

  经保险公司定损,此次车损金额合计人民币171647.45元。在接受保险公司调查时,林晓、秦方隐瞒事实,谎称是林晓把车借给秦方开的。但是,保险公司调查发现,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并没有立刻报警,而是过了一段时间才报警,存有疑点。保险公司在2013年4月27日向林晓发出了拒赔通知书。

  林晓拿到拒赔通知书后,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露出了破绽,也没有因理赔受挫而迷途知返,反而认为:“材料我都交齐了,保险公司没理由不赔给我啊!”林晓和秦方找到律师咨询,并于2012年7月15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保险公按照估损单理赔17万余元。

  骗保不成终自食其果

  2013年9月18日,保险公司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综合之前的调查,公司认为林晓、秦方存在替换肇事驾驶员身份,进行保险诈骗的嫌疑,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根据事故路段的监控录像反映,当天驾驶员的面部特征与秦方明显不符,与车主林晓却比较相符。2013年9月20日,公安人员在林晓、秦方的住所地将其抓获归案。

  静安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林晓伙同秦方,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企图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文中涉案人为化名)

  【检察官点评】

  据了解,2007年以来,静安检察院共受理11起保险诈骗案件,涉案20人,涉案金额150余万元。除一起为骗取人身损害保险金外,其余10起均为骗取车辆保险。仅2013年以来,骗取车辆保险案件就有4件11人,呈明显上升趋势。

  静安检察院金融和知识产权检察科检察官孙黎文表示,此类案件多发存在以下原因:一是侥幸心理作祟。当事人往往认为单车事故较难查实,找人顶包并不会被发现。二是高回报产生强力诱惑。三是法制意识淡薄。不少当事人对酒后顶包等行为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不认为这是犯罪。事实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诈骗10万元以上就可能面临有期徒刑5至10年的刑罚。

  在此,检察官提醒有车一族,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车辆驾驶,安全第一。即使真的遇上了车辆事故,也万万不可因为贪图一些小利而触犯了法律。(通讯员 严瑾丽 本报记者 郭剑烽)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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