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贼难防:侄子设局“借钱” 叔叔被骗11万
中新网乌鲁木齐2月26日电 (党文婷黄庆)26日,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霍城垦区公安局了解到近日破获的一起离奇案件,这起案件中,侄子竟然“充当”起介绍人,合伙将叔叔领进了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涉案金额达11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靳某、张某某已被成功抓获。
2013年9月19日,霍城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刘某的报案,刘某经侄子靳某介绍,从一自称张某的男子处以人民币1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位于霍城县清水河镇的楼房。当刘某拿着张某提供的房产证到霍城县房地产管理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才知手中证件是假的。
据嫌疑人靳某交代,为了能快速“搞”到钱做生意,他把主意打到了自己的叔叔头上。2012年8月,他以“中间人”的身份牵线张某向叔叔刘某借钱,为打消叔叔的顾虑,他和张某还提出以人民币4.5万的价格将一辆皮卡车抵押给刘某,约定年底以高利归还刘某人民币5万元,并立字据为证。
2012年底,张某不但没有如期归还借款,更以“生意方面急需资金”为由提出再借人民币6万元。这一次,张某抛出了房产这一更诱人的条件。随后,靳、张二人带着刘某参观了张某位于爱丁堡小区的“房产”,同时将张某的身份证、房产证交给刘某,表示自己前后借款共11万,一个月后归还,如无法归还,这套房子便是刘某的了。刘某觉得房子价格也不错,便答应了,随后张某开走了当时用于抵押的皮卡车。
当刘某去办理过户手续时,一切谎言随之拆穿。在霍城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的全力追逃下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张某系假名)和靳某,然而靳某拒不承认自己诈骗叔叔的罪行。
最终,在民警查证到的大量事实证据面前,靳某交待了自己伙同张某某为实施诈骗租车、租房,伪造身份、房产证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