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2013年批捕21980人 贪污贿赂案同比上升
中新网西安2月26日电 (记者 张一辰)记者从26日召开的陕西省检察长会议上获悉,2013年陕西省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421人,贪污贿赂大案同比上升11.7%。
据统计,2013年陕西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980人,提起公诉27723人;决定不批捕1176人、不起诉1212人。加强侦查能力建设,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优势,坚决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91件、要案58人,同比分别上升10.1%、1.8%。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介绍,2014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将以依法打击犯罪、参与社会治理,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深化检察改革;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等五个方面为工作重点。
“检察改革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必须依法稳妥、自上而下推进。认真落实高检院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积极稳妥地做好检察改革的相关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胡太平说。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陕西省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刑事抗诉72件,民事行政抗诉16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1件。依法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885人。查办涉嫌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80人。
胡太平表示,要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坚决惩治教育、招生考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积极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和预防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和投资运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方面的职务犯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