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为给老婆安全感 将房产一分为二

2014年02月27日 09:30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2010年,32岁的王某(女)和33岁的李某在网上认识后,走到了一起。

  李某是家里的独生子,在父母的餐馆里帮忙。

  2011年,王某辞掉了在宁波的工作,直接住到了李某宁海的家里。年底,两人登记结婚。

  婚后半年,夫妻感情还不错,但因为王某一直没能怀孕,婆婆有点不高兴,渐渐地婆媳之间开始有了摩擦。

  而王某看自己一直没能怀孕,也暗暗地开始焦虑,怕以后会没依靠。于是她就和老公说,希望家里的房子能分她一半,餐馆能让她来管账。

  当时,为了让老婆安心,李某就同意了。

  李某与父母协商后便写下了一张承诺书,承诺赠与王某一半的房子份额。

  而李某的房子算是婚前财产,花了60来万,其中有40万是借的。

  虽然李某给老婆吃了定心丸,但婆媳关系紧张,债务负担大,夫妻感情渐渐不和,经常发生争吵。

  去年1月,王某婆婆在收拾餐馆时,不小心将热汤撒到了王某的手上,致使王某手部被烫伤,王某觉得婆婆是故意而为,两人的积怨彻底爆发。

  去年3月,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但王某不同意。最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但这次离婚闹剧后,双方依旧没有和好。

  今年1月,王某见和好无望,便向李某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李某给她15万元补偿。

  协商无果后,王某带着那张承诺书赶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房子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赠与协议在未变更登记前可以撤销,法院并没有支持王某的诉讼。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两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补偿王某3.5万元,双方离婚。(本报通讯员 宁法 本报记者 邵巧宏)

【编辑:柳龙龙】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