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村官挪用80万征地补偿款投标被判刑
2014年02月27日 10:15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为交纳工程投标保证金,5名村官竟合伙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80万元。2月26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卢文根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卢相根等4人有期徒刑各一年。
2013年4月,某村小组长卢文根因无钱交纳县城景观工程投标保证金,便请村书记卢相根等4名村干部吃饭并要求帮忙,卢相根等人碍于情面,遂编造理由从乡经管站的专户上支取80万元土地征用补偿款给卢文根,促其顺利中标。2013年11月,因检察院介入,5名被告人相继自首。(文中当事人为化名)记者黄辉 通讯员徐建国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