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重拳整治交通秩序 非机动车乱停放将被罚款
根据近日出台的《福州市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方案》,3月1日起开展联合整治,主要遏制城区道路拦车乞讨、拦车叫卖、拦车散发宣传品、占道摆摊以及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垃圾车、电动车交通无序问题。
方案还指出,城区正处于地铁全面围挡占道施工和道路大面积改扩建阶段,当前交通正承受较长一段时间的“阵痛期”。拦车乞讨的人员由民政部门实施救助
在整治拦车乞讨、拦车叫卖、拦车散发宣传品等行为方面,派出所将组织专门整治小组开展定点和巡逻整治。对于拦车乞讨的人员,一律由民政部门实施救助。对于拦车叫卖、拦车散发宣传品的人员,由民警和市容执法人员予以依法处罚或教育、劝离。对于不服从劝导、当场无法处置的人员,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机动车占道经营市容部门将扣车
在整治机动车占道载货销售方面,将由市容部门对违法占道经营的机动车予以暂扣,由公安部门负责对违法占道经营机动车进行核查,重点审查车辆是否存在盗抢、未年检、套检、假套牌等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乱停放将被罚款
在整治非机动车违法停放方面,市容部门将对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乱停放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于当事人拒绝接受罚款或者当事人不在现场的,执法人员将把车辆搬至各区政府指定的地点统一存放,要求车主限期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处理的,有关部门将依法集中处置车辆。
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罚500元
在整治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方面,将建立、完善打击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的长效管理机制。对于驾驶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处以500元罚款;对于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扣车;对于驾驶无牌无证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依法予以扣车。有关部门还将配合查处非法拼(组)装残疾车行为。
销售违规车辆按上限罚款
在整治非法车辆销售流通领域方面,对查处、扣留的在用违规车辆实行销售倒查,责令商家停止销售经营违规车辆。对销售未经国家相关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违规车辆,按照处罚上限进行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垃圾车有专门的停车位禁在重点路段停放和通行
在整治垃圾车交通违法行为方面,所有的垃圾运输板车在运送垃圾过程中要做到密闭运输、箱容洁净、无超高、无滴漏污水,严禁闯红灯、逆行、相互追逐等违法行为。保洁车、垃圾运输板车在收集垃圾作业时,要及时盖上盖子,车满时立即运转,不长时间停放在路面。
垃圾运输板车和保洁车的停放应遵循“归边就角”的原则,严禁在市区重点路段停放和通行,如五一路、五四路、六一路、华林路、乌山路、古田路、八一七路、鼓屏路、湖滨路、湖东路、杨桥中路、东街、温泉路、中亭街、上三路、则徐大道、塔头路、福新中路、东浦南路等路段及主要商业大街;确需通行的,辖区环卫部门应协调交巡警部门合理制定通行线路,并共同抓好通行管理,减少对重点路段交通的影响。停放在次干道或小街巷的垃圾运输板车,要做到停放位置不影响行人、车辆的通行。社区将在巷内、空地寻找、设置若干个可以停放垃圾运输板车的位置并编号,做到密闭运输、规范通行、规范停车和车容整洁。(本报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