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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玩微信引狼入室 追求者原是“偷烟大盗”

2014年02月27日 14:40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微信,因其便利性,成为不少人的主要联系方式之一。但是,也有人利用它的便利,做起了其他“营生”。2月26日,50岁的贵州男子何某安偷了自己在微信上认识的一位姑娘家的香烟,被晋江警方治安拘留十日。

  两个月前,40岁的江西人陈某在陈埭镇岸兜村经营一家食杂店,由于丈夫在老家,一个人看店的陈某寂寞难耐,喜欢以微信聊天的方式来消磨时间。两个月前,吴某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50岁的贵州人何某安,在微信上热聊了几天后,两人便约出来见面了。

  1月20日,两人第一次见面,相约在吴某的食杂店。何某安如约来到了食杂店,两人交谈甚欢。一阵交谈后,何某安希望自己能做陈某的男朋友,陈某没答应也没有反对。当日晚上,何某安离开后,陈某心里犯嘀咕,感觉店里好像少了什么东西,由于没有及时清点,倒也不知道什么东西被盗,但对这个陌生的“男朋友”心里产生了大大的问号,“我看这个人行为怪异,我怀疑他手脚不干净”陈某告诉警方,也就第一次见面,陈某不敢下定论。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继续在微博上聊天。2月26日10时许,陈某打通了何某安的电话,称自己要到泉州关帝庙烧香,希望何某安能作陪,何某安爽快地答应了。一天忙碌之后,到了下午17时,陈某约何某安一起到陈埭镇的食杂店里来做客,陈某借故走开,让陈某一人在店里先坐坐,以陈某“男朋友”自居的何某安也没跟陈某客气,顺手拿起店里一包烟当场就抽起来,等了好几分钟,见陈某还没回来,他就更加大胆,拿起一条“七匹狼”香烟塞进上衣口袋里。

  没一会儿,陈某回到店里,看到何某安上衣口袋鼓鼓的,便拉开了一看,发现里面藏着一条烟(价值190元)。陈某当场就生气了,不容分说就打电话报了警,没多久,晋江公安局陈埭派出所民警就将何某安“请”到派出所,“我想她已以当我是她男朋友了,而且今天她到泉州找我,我自己也花了一百多元钱,我现在拿一条烟来抽,也是天经地义的”何某安如此辩解,但民警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发现他可算是劣迹斑斑,他曾于2004年、2009年先后两次因涉嫌诈骗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年。

  目前,何某安因涉嫌盗窃被晋江警方治安拘留十日。

  警方提醒微信用户,玩微信时,千万别什么都当真,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特别是女性,尽量不要和网友见面,如要见面,尽量选择在繁华场所。(通讯员 曾桂蓉 林贵龙 余华 本网记者 谢玉妹)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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