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者冒充警察抢车伤人 罪行败露被判重刑
2014年03月04日 09:11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冒充警察抢车伤人,罪行败露还谎称办案。近日,经湖南省资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郭冬生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郭冬生系湖南省桂东县无业人员。2013年3月19日晚,他身着假警服,佩戴假警号,怀揣仿真手铐,从资兴市区租乘曹某的小轿车去宝源煤矿。到达目的地后,郭冬生谎称自己没带钱,要求曹某送他去东江镇拿钱。可到目的地后,他非但未拿出车费,还拿手铐将曹某铐住,用皮带勒住曹某的脖子,掏出水果刀在曹某脖子上连刺了几刀。曹某从车内逃出,向群众求救。“警察在抓逃犯,你们不要管。”面对围上来的市民,郭冬生贼喊捉贼,从曹某身上抢下车钥匙后驾车逃离。曹某伤势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黎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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