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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机关推动行业建章立制 让预防效果摸得着

2014年03月04日 09:21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昌平区检察院检察联络室开展预防咨询并发放宣传材料 杨永浩摄

2013年4月某单位参观怀柔教育基地 杨永浩摄

  预防职务犯罪如何出生产力?记者在北京市检察院采访发现,根据该院党组“预防部门要将预防工作从数量走向质量,在预防效果上见实效”的工作要求,坚持预防工作“职务犯罪研究中心”和“廉政宣传教育中心”的科学定位,2013年北京市三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着力于预防成果转化,推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规章制度,让预防成效“看得见、摸得着”。

  调查:

  从高产低质到多出精品

  预防调查是检察机关以预防职务犯罪为目的而开展的专项调查活动。

  记者掌握的一组数据显示:2012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各分院、基层院共开展预防调查1654项,其中仅有17份预防调查报告获得区县党委政府一把手批示,占报告总数的1.02%。2013年,北京市检察院要求各分院、基层院每年只开展2项全市统筹的预防调查和1项结合区域特点开展的特色预防调查。当年全市各分院、基层院共开展57项预防调查,仅为2012年预防调查总数的3.4%,但有43份预防调查报告获得区县党委政府一把手批示,占报告总数的75.4%,促进多家单位形成制度建设70多项,行业整改27项。

  面对预防调查在过去存在高产低质的现象,北京市检察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彻底改变以往“各自为战”工作局面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市院为主导,分院为纽带,基层院为基础”,按照“统一指挥、纵横联动、上下一体、成果共享”的工作方针,由市院预防处统筹领导,指挥协调,围绕首都发展大局,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等重点领域,针对工程建设、涉农惠民、医药卫生、行政执法和国有企业等十大领域开展了全市重点预防调查,每个分院、基层院承担两项全市统筹开展的预防调查。

  北京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主任杨淑雅表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有效克服了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预防工作人员少、发展不均衡的实际困难,同时由于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了预防合力,有力提升了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为提高预防对策和建议的实效性、针对性和专业性,北京市检察院预防部门还积极搭建“纪委、检察机关、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学者”的“四位一体”工作平台,就预防调查工作听取专业建议,形成了预防工作合力。

  2013年由全市统筹开展的预防调查工作,北京市检察院形成市级预防调查报告10余份,法制课讲义50余份,制作巡展展板5套,出版十大领域以案释法《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预防职务犯罪前沿报告》、《反腐倡廉制度汇编》等丛书12本。另外,各分院、基层院共形成预防调查报告57份,促进55家单位新建相关制度42项,修改完善相关制度30项,促进行业整改27项,其中新建制度17项、修改完善制度10项。如西城区检察院撰写的《工程建设领域工程发包(招投标)环节职务犯罪问题研究》,推动该区制定《西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手册》等;密云县检察院撰写的《涉农惠民领域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环节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促进该县太师屯镇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等。

  在做好全市统筹的两项预防调查工作的同时,北京市检察院明确要求,各区县检察院结合区域,做好一项具有区域特色的预防调查工作。

  2013年,北京市各区县院共立项开展了16项具有区域特色的预防调查工作,其中10份预防调查报告得到当地党委政府“一把手”批示,在27家单位、行业建立或完善了35项规章制度。如顺义区检察院开展该区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特色预防调查,撰写的《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该区某国有公司建立了《招标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门头沟区检察院开展的该区公积金系统特色预防调查,撰写了《门头沟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调查报告》,促使该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公积金缴纳上限预警制度》、《关于督促驻区“应建未建”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

  北京市检察机关撰写的预防调查报告,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作用,推动相关单位、行业建章立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

  分析:

  从一案多析到一案一析

  案例分析是检察机关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例为分析对象,研究发案单位或区域、行业职务犯罪状况,提出预防对策。

  2012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部门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20余件,各院预防部门共上报案例分析却达到2307份,很多案例属于从网络上复制下来的“外来”案例,并存在为完成考核而“一案多析”现象。杨淑雅说,用“外来”案例分析报告服务“本土”预防工作,因案例资料不详实、不具体,其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定会有所打折。

  为了扭转这一局面,2013年,北京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创新了案例分析工作制度,制定了《案例分析工作标准和要求》,对全市案件分析具体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时限等事项予以明确。

  记者发现,这次规范,实现了三个方面的突破:一是对案件范围进行限定,将以往不限范围改为“当年度本单位侦查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并明确案例分析要求和标准,不允许“一案多析”,避免走形式。二是扩大案例分析工作外延,案例分析工作不仅仅要完成一篇报告,还应根据案件特点、犯罪原因等收集、制作犯罪嫌疑人悔过书和忏悔视频等,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提供大量的鲜活素材。三是加强成果应用,对新型犯罪手段、犯罪原因等进行分析研究,通过集中出书、制作展板、开展廉政法制课等途径进行成果应用和展示。

  2013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部门共立案370余件,各院共上报案例分析321份,案例分析报告普遍质量较高,全部被收录在案例分析数据库中。如东城区检察院通过开展社保领域案件分析,促进了东城区纪委、区组织部、区国资委等单位制定了《北京市东城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等制度。

  除规范案例分析工作标准,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开展案例分析工作时,还有两个动作令人印象深刻——

  2013年,在北京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北京市三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负责人通过专门软件,能在第一时间看到本院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同年,北京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市检察机关案例分析数据库”,确保全市每一名预防负责人都能看到北京市检察机关撰写的全部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的共享,有利于提高案例分析的质量、效果和效率,同时案例分析也真正做到了‘五个服务’,即服务职务犯罪预警预测、服务检察宣传、服务侦查办案、服务制度建设、服务法制建设。”杨淑雅表示。

  这两条“绿色通道”的开启,为预防工作的全面铺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廉课:

  从上大课到因人施教

  开展廉政法制课,是检察机关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途径。

  如何增强廉政法制课效果,避免“走过场”?在某研究院,当北京市检察院受邀讲授了一场科研经费专题廉政法制课后,该研究院随后再次开展了对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的盘查清点等工作。以往盘查中,该研究院不少科研人员错误地认为科研经费是个人的,利用科研经费购置的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设备也应该归个人所有。但这次盘查中,科研人员的态度发生了巨大转变,从原来的拒绝登记清查转变为主动登记配合检查,对固定资产该归还的归还,该交回的交回。

  “检察院的授课树立了大家的法制观念,对大家起到了非常大的警示作用;针对性强,意犹未尽;推动了我院规章制度建设,增强了贯彻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该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说。

  “法制课过去往往存在宣传大于实效的现象,有的讲课人讲的都是过于笼统、抽象的概念,教育性不强。”这是北京市检察院预防处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为提高法制课的实效性,北京市检察院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廉政法制课工作管理办法》,全面促进了廉政法制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2013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共讲授廉政法制课767场,平均一天两场,听课人数达7万余人。“我们还在2013年组织开展了‘十大廉政法制课讲义’评比活动,把评选产生的优秀讲义编辑成书,规范法制课的讲义内容。”杨淑雅说。

  加强法制课规范化建设,北京市检察院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市共享的廉政法制课资料库,其中囊括了2012年以来北京市检察院组织编写的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等十大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各级检察院在各行业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优秀讲稿等。

  预防部门要负责的工作内容很多,开展年度报告、检察联络室等工作,北京市检察院用制度对预防工作的职责和程序加以规范,真正做到预防职务犯罪保护和挽救干部,防微杜渐,使得预防工作实效看得见、摸得着。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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