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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轻信移民广告 遭使馆拒签后退款未能全拿回

2014年03月04日 10:2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投资移民热门国家加拿大政府计划更改移民计划,有报道称此举导致数万排队申请移民的中国富豪梦想夭折。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由于投资移民的过程漫长且手续复杂,不少申请者都面临中介公司不兑现承诺,或遭遇移民政策变更等带来的风险,房山法院的法官也针对几类投资移民风险,向移民者支招如何维权。

  中介不兑现承诺

  案例

  张女士看到加拿大某公司的移民广告,该公司在其官网上宣传,个案成功率达99%以上,只要客户接到使馆拒签信,公司均承诺100%退款,张女士为此动了心,同这家公司签订协议,委托该公司办理移民事宜。然而,最终张女士拿到了加拿大总领事馆的拒签信,理由是张女士“不能够令人满意地解释个人净资产来源问题”。张女士随后要求中介公司按承诺向其全额退款,双方协商未成,张女士起诉至法院。

  法官析法

  法官表示,中介公司制作的移民广告以及在网站上的承诺属于向社会公众的承诺,其内容具体确定,并对张女士决定与加拿大新生活公司签约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应视为张女士同其签订的《协议书》的一部分。

  中介公司在官网上承诺“积极创造条件为申请人免除面试”,而张女士不仅未被免除面试,还因资金来源问题被拒签。诉讼中,中介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曾经就资金问题向张女士提出过任何审查意见,也没有对张女士进行过相关的面试辅导。法院认为,这说明该公司在这一方面没有达到合同的要求。因此也支持了张女士要求该公司赔偿其合理损失。

  遇移民政策风险

  案例

  2009年12月5日,刘先生与某公司签订《聘请移民顾问合约》。但是双方在“不可抗力”中,都没提出“政策风险”这一项,也未就“政策风险”发生后的责任分担问题进行约定。然而,在移民办理过程中,澳大利亚政府颁布新政策,中止了刘先生所申请的投资移民项目,刘先生移民梦断。为此,刘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中介公司返还服务费并赔偿损失。中介公司则认为澳大利亚政府中止了刘先生申请投资移民项目属于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因此公司不承担责任。

  法官析法

  根据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官建议有移民打算的人员在签署中介合同时要看清条款,即便政策风险被明确约定为不可抗力,也应进一步明确该不可抗力发生后责任如何分担。同时,在签约时,也应该要求中介机构将工作进度列明,如果是中介机构怠于履行合同而导致申请者因延后而遭遇政策风险的,那么即便合同中约定了政策风险为不可抗力,中介机构也不能以此免责。(晨报记者 何欣)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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