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海淀区:妇女维权案件新开绿色通道

2014年03月04日 10:3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在国际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昨天海淀法院向社会推出《关于加强妇女权益保护的工作办法》,将成立北京首个妇女维权审判专门合议庭,为妇女维权案件的审理新开绿色通道,对于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该院昨天还通报了13个妇女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据介绍,近年来妇女“合租遭强奸”、“孕期遭辞退”、“离婚男方隐瞒财产”、“假离婚”、“家暴”等侵犯妇女权益的案件越来越多。由于女性往往是上述案件中的弱者,而如果将上述案件放在常规案件中进行审理,很容易出现由于案件审理时间较长,使受害妇女继续受到家暴伤害或在男方离婚转移财产等方面,得不到及时的司法救助和保护。

  对此,全国妇联名誉副主席、海淀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表示,依法保护妇女权益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为了加大保护妇女权益的力度,该院与海淀区妇联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妇女权益保护的工作办法》,在法院开辟妇女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对确有困难的妇女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与司法援助。

  《办法》规定,海淀法院将在刑一庭和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各下设一个妇女权益保护合议庭,分别负责审理拐卖妇女儿童、强奸、猥亵妇女儿童等受害人为女性的案件以及被告人为女性的案件。通过对出庭的被害人加强视频保护、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提供辩护援助等措施,依法保障女性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

  在民事审判第二庭下设妇女权益保护合议庭,负责审理包括涉外和涉港澳台在内的离婚、抚养、继承等涉及妇女特殊权益保护的案件。对存在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案件,通过发布人身保护令等司法措施,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

  在劳动争议庭下设一个妇女权益保护合议庭,负责审理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案件。对侵害女职工孕期、生产期、哺乳期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通过运用督促履行、行业校正等措施,及时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管理。

  案例

  怀孕病休被免职 女职工维权获支持

  汤女士于2007年1月4日入职一家物业公司担任某大厦项目部客服部经理。2008年10月,汤某向物业公司递交病假证明,证实其怀孕有流产迹象要求病休。2008年10月8日,物业公司以汤某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免去了汤某客服部经理的职务。

  汤女士申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物业公司违法之后,物业公司未恢复汤某工作岗位,但是给其安排了工作。2009年1月6日,物业公司又以汤某在2008年10月29日至2009年1月5日无故旷工为由,将汤某解职。

  汤某认为,物业公司在得知其怀孕后便决定免除了其职务,且其未到岗工作是因某物业公司拒不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动岗位所致,并非无故旷工,故第二次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物业公司二次被裁定违法。物业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物业公司败诉。

  法官解释称,孕期女职工因处于特殊的生理时期,可能被某些用人单位视为“负担”而遭受不公平待遇。本案是涉及到企业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单方违法调岗降薪,在员工不接受的情况下继而以旷工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例。(记者 李罡)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