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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胁迫同学拍摄不雅照 触犯法律被处罚

2014年03月04日 14:02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由于觉得另一位女生B平时有点“拽”,女生A竟然心生一计,肋迫其拍摄了几张不雅照,发到同学手机中,欲“灭”对方气势。但令女生A想不到的是,前日,受害女生B在父母的帮助下,一起到派出所报了案。她因触犯了治安管理法,只能接受相应处罚。

  事情发生在今年正月十五的西山地区。当天下午,正在读初中的女生 A, 招集了几个女同学,在路上拦住了外校女生 B, 上前就打了女生B十几个耳光。随后,女生A又将女生B带到十几米开外一个比较僻静的地方,迫令女生B就范,用借来的手机给女生B拍了几张裸露照。女生A在将其中两张通过 QQ 发给同校的男同学后,随手将手机中的照片进行了删除。

  女生B受了委屈,回家就将挨打的事情告诉了家长。由于害羞胆怯,女生B当时并未敢和盘托出事情真相,将自己被拍照一事隐藏了下来。家长很生气,向派出所报案。因无端伤害女生 B, 女生A随即被派出所人员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但多天后,女生B意外发现,自己的那些照片还是在一些同学中被传看开了。气愤害怕之余,女生B终于向家长道出原委。家长闻听,驳然大怒,再次报案。经查证,事情属实,派出所认为该女生的行为已属违法。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但因其符合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条件,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女生A与女生B是小时候的相识,年纪相仿,却并不同校,但为什么结怨呢?据女生A自诉,她平时看到女生 B, 就觉得对方比较“拽”,便心生怨恨,决意要揍其一顿,灭一下对方的气势。只是,她实施的这一办法也并非她自己的“发明”,完全是效仿而来。因为此前,她就被别人这样“教训”过,那次她挨过的耳光有几十个。派出所民警很感伤,为此特意提醒家长老师,多关注身边孩子的心理健康,一定要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心理成长环境。(记者 国英)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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