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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暴恐案发生后45名网上造谣传谣者受查处

2014年03月07日 09:1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发布消息称,据公安部网安局信息,昆明“3·01”暴恐案发生后,王某等45人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故意制造恐慌情绪,扰乱社会秩序,被依法处以治安处罚。同时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昆明“3·01”暴恐案发生后,广大网友严厉谴责犯罪分子,哀悼遇害者。但是有个别人在网上编造、传播所谓“暴恐分子分成若干组,潜入某某城市实施暴恐活动”、“多地发生暴恐活动,死伤多人”等谣言信息,故意制造恐慌情绪,扰乱社会秩序。公安机关现已查明王某、刘某等45人在互联网上通过微博、微信群、QQ群、论坛和贴吧等编造、传播谣言信息的违法事实,并依法分别作出警告、拘留等治安处罚。

  据通报,3月3日浙江王某在其个人微博账号发帖称,“新疆暴徒现已在杭州市西湖区一带实行暴行,以致无辜群众10多人死亡,80多人受伤”。3月3日,四川徐某通过个人实名认证微博发帖称,“当日凌晨,三名少数民族口音的匪徒持六十厘米长刀在(成都)川音后巷砍杀路人,其中一名嫌疑人被民警当场抓获。”3月4日,河南王某在贴吧发帖称,“昆明恐怖袭击中,唯一生还的砍人歹徒口供称,犯罪团伙今天下午5点分批行动,除昆明外,潜入大理、河南、丽江、保山、腾冲、楚雄、瑞丽、红河等地,请大家近期不要无故到人群密集的车站、饭馆、电影院或街上逗留,为了家人朋友的安全,为了自己的安全,请各位群发此信息互相转告通知。”公安机关调查认定,以上信息均属谣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同时,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网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对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记者 李涛)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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