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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院长:裁判文书上网是趋势

2014年03月12日 15:2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 特派北京记者 陈文笔 摄

  “本来不想说的,上午已经发言了,还是说下。”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接着一位代表的话说。昨天下午,在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时,郑鄂所在的组里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反映有领导干预案件办理、法院留不住人等问题,郑鄂终于“忍不住”发言了。

  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在发言中提到,司法实践中有领导干预办案的现象,他说,如果案件不受干预,法官会很好判,但“一受干预就完了”。另一位女代表则提出,有些法院留不住人。

  “大家提的这些问题都是客观存在的。在司法实践中,其实作为广东法院来说,我们也做了很多探索。这些问题怎么解决,我觉得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决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决定就是司法体制改革。”郑鄂说。

  郑鄂介绍,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已经明确了改革方向,下一步的关键就是推进改革。

  郑鄂说,围绕着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能够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如何创造一个好的司法环境,有几项很重要的改革举措。

  首先是推动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法院的管辖权和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管理方式。同时特别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中央作出的这些决定,就是为了解决我们代表提出的这些问题。比如说干预,为什么说要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呢,就是为了减少干预。”

  郑鄂接着说,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央已经明确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主要是为了打破过去长期存在的法院行政化的色彩。过去领导批示干预案件的情况存在,就是因为这些问题,中央提出下一步改革就是让审理的法官负责。今后原则上,院长、庭长没有参与案件的审理,不能签发裁判文书。

  另外就是法官的选任。“怎么把最优秀的人才吸纳到法官队伍中来?”郑鄂认为,社会对法官有信任,法官应该是一言九鼎令人信服的人。“国外什么人都可以骂,就是法官不能骂,这就是权威。”郑鄂坦言,权威也应该体现在选任机制上,法官的选拔一定要从普通公务员的选拔中剥离出来。法官不能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务员,必须有特殊的管理方式和选拔方式。

  郑鄂还提到,公开也是解决代表们提出的问题的方式。“就是怎么把审判权放到阳光下,让人民群众在打官司的过程中随时随刻进行监督。”他直言,“裁判文书上网,法官是很在意的,但趋势就是这样”。

  “改革进入到深水区了,不把深水区的问题、实质性的问题突破,后面所有的改革都无法完成。”郑鄂对在场的代表们说。(北京记者董柳、实习生欧瑜婧报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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