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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官揭示“假军人”招摇撞骗之十大花招

2014年03月12日 18: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深圳3月12日电(郑小红 汪林丰)又到一年一度“3·15”,记者12日走访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09年至2013年5年间,深圳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涉军造假犯罪24件39人,其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14件18人,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案10件21人。

  深圳检察院检察官同时以案例揭示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十大花招。

  花招一:冒充高级军官混迹富豪圈

  社会无业人员朱某,通过街边广告找人制作了军委办公厅、中纪委工作证、中南海出入证等证件,在网上购买了多套陆军军服、军衔等,自称是中央军委的副局长,还花费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辆走私“陆虎”越野车并购买了多份假军牌挂在该车上长期使用。靠着这一身假行头,朱某混迹于富豪圈,成为多人的座上宾,还将一名住别墅开豪车的女老总“收为”了自己的女友。数年间没有任何正当收入的朱某四处招摇撞骗并以此为业,账户上竟有往来资金上百万元。经深圳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2年朱某已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判刑。

  花招二:冒充高级军官“捞人”骗钱

  金某自称是解放军总参的高级侦查员,经常穿不挂军衔的部队制服,还有一些穿军装的人过来喊他为“首长”,骗取了住地物业管理处等工作人员的信任。2012年1月受害人王某因涉嫌犯罪被内地某公安局刑事拘留,其家属便托人找到金某帮忙将王某早点“弄出来”,很快金某骗称他已经通过刑侦局的李局长帮忙了,并收取了王某家属的感谢费5万元。不久后王某因证据不足被释放,金某又称可以通过关系帮王某的表弟判缓刑,骗取了王某的10万人民币,之后再次以帮王某在某地被判有期徒刑的亲戚疏通关系释放出狱为名,骗取了王某30万人民币。经深圳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金某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获刑两年。

  花招三:冒充军人“交友”骗财骗色

  2012年起,无业人员王某冒充二炮部队的现役军官,穿着假军服,以“交友”为名,先后骗取了受害人陈某、张某等多名女性的信任,发展成“男女朋友”并多次发生性关系。王某周旋于多名女性之间,不断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受害人的钱财,案发后仅报案的即有5名受害人。目前,王某因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正在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中。

  花招四:冒充军人推销产品

  无业人员吴某、王某,冒充军人,低价购买劳保产品后,先后流窜到南山、龙岗等多家公司,纠缠公司管理人员,或以为伤残军人谋福祉等由,高价推销强光手电、雨衣、手套等产品,获利数万元。经鉴定,其推销的产品价格为市场价格三倍左右。经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0年,吴某、王某分别被判刑。

  花招五:冒充军人住“霸王店”

  赖某冒充某军区空军后勤部门军官,身穿部队军服、使用假证件,以搞征兵家访工作为由,住在某连锁酒店,骗取酒店工作人员的信任后,拖欠酒店消费费用17000余元。据酒店工作人员反映“他一直穿着军装,经常在我们面前吹认识这个参谋长,认识那个指挥官。”“拖欠费用后他总是晚上出去,半夜回来,总是醉醺醺的,白天睡觉他反锁门,打手机他不接,房间电话也被他拔了。”经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3年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花招六:冒充军人敲诈勒索

  2012年9月12日,张某、沈某身穿武警制服驾车来到宝安某临时停车场,对该停车场的看管人员表明身份,让看管人员立刻找老板过来,否则要砸掉停车场内车辆,并留下手机号码后即离开。该停车场老板得知情况后,马上约张某见面。见面后,张某自称是边防武警总队的参谋,并与留在车上的沈某用对讲机相互配合,由沈某冒充武警总队政委,谎称该停车场用地属于边防武警总队管理的边防用地,并向停车场索要人民币10万元好处费,否则要拖走并砸掉停车场内车辆。经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3年张某、沈某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分别被获刑。

  花招七:冒充军人骗领假军车

  龙岗一派出所民警在执法中,怀疑一部车辆是假军车而暂行扣押。几天后,赖某来到该派出所,自称是部队的某军官,今天来是想领回前几天被扣押的一辆军车,并出示了军官证、部队证明、还有一张扣押物品清单。其向民警解释说被扣车辆是部队后勤部的军车,部队派其来领回去。民警揭穿后现场将赖某“扣下”。经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0年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花招八:冒充高级军官帮人融资骗钱

  2012年10月的一次聚餐活动中,某公司老板杨某认识了“军人”范某、赵某等人,见杨某开发项目资金短缺需要融资,范某便自称是中央军委特别行动局的高级军官,且是中央军委某副主席的堂弟,赵某为“赵参谋”,有能力帮杨某融资5000万以上的大笔资金。遇到“贵人”的杨某大喜过望,随即多次邀请范某等人考察、赴宴、商谈合作事宜,并陆续“奉上”了相关费用。经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3年范某、赵某分别获刑一年一个月、八个月。

  花招九:冒充军人耍蛮横

  2011年11月,吕某的儿子开电动碰碰车撞了一老人并引发纠纷,吕某也与老人儿子打了起来,报警后到派出所处理。见双方都是轻微伤,民警对双方作治安调解,被撞老人要求吕某赔偿3000元。吕某不同意,表示“没钱”,并掏出一本假军官证,声称是某军区情报处的中校参谋,还拨通某“首长”电话要求民警接电话,被民警识破为“假军人”而被抓获。吕某供认“当时拿出假军官证来冒充军官,以为警察就会对我另眼相看”、“假军官证是在东莞花350元做的,平时带着也便于应付一些检查”。经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2年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花招十:冒充军人从事有偿中介

  被害人阿涛打算办理手续开游戏厅,朋友向其介绍了某部队的“李旅长”,说其“活动能力很强”。约出“李旅长”后,“李旅长”介绍其手下一名“冯营长”,称“冯营长”可以帮忙办理正规经营手续。之后数次见面,“李旅长”、“冯营长”也常穿军装,有时还会带几个兵出来。于是,阿涛放心的向“冯营长”奉上10万元办理手续的费用,之后,“冯营长”又称要钱急用,向阿涛借了10万元。可后来游戏厅手续也一直没办下来,“冯营长”的电话也打不通了,托人一打听,发现这个部队根本就没有“李旅长”、“冯营长”。经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0年李某等人已被法院判刑。

  检察官提醒增强防骗意识

  “除了冒充军人四处招摇撞骗之外,还有一些犯罪分子通过伪造武装部队的证件、车牌、标识等,冒充军人达到逃避缴纳道路规费、逃避交通监管等非法目的。”

  一位办案检察官透露,2013年,深圳检察机关还查办了一宗涉及11人的特大伪造武装部队车牌、证件等犯罪团伙,目前该11人均已获刑。

  办案检察官提醒说,“在这些案件中,假军人的相关证件等往往是整套齐全,有的假军人还是上有‘首长’、下有‘士兵’的团队出现并上演连环骗等,加上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部队神秘感,对普通人来说确有一定的迷惑性。因此,对于普通市民而言,提升自身的防骗意识显得尤为重要,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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